📌上下班通勤途中食用早餐是否為日常生活所必需/徐婉寧(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50號判決認為,上下班途中食用早餐鹹粥係臺南地區部分人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故期間仍屬於通勤過程中,理由引發網路及媒體關注。徐婉寧教授以本件判決為例,討論通勤災害認定之爭議,分析法條中的「適當時間」、「應經途中」,以及「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等要件歷來實務見解,並援引日本法例比較,指出現行職災保險制度認定欠缺標準,值得參考。
✏關鍵詞:通勤災害、應經途中、適當時間、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
✏摘要:
原告X為職業災害保險之被保險人,其於2014年1月23日早上7時許夜班結束下班途中,於中山東路吃鹹粥當早餐後,返家途中發生車禍,致受有「頭部外傷左側併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及硬腦膜下出血、左側顱骨骨折」等傷害,故於民國(下同)103年11月19日檢據申請職業傷害傷病給付及職業傷害醫療給付。嗣經被告Y(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審查,認為X下班後前往中山東路吃早餐之行為,已脫離自就業場所返回日常居住處所之應經途徑,非屬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第1項所定得視為職業傷害之情形,核定職業災害保險不予給付。X不服,申請爭議審議,訴願皆被駁回,遂提起行政訴訟。
✏試讀
勞工上下班途中於適當時間在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遭遇通勤災害,依勞保條例授權訂定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下稱「傷病審查準則」)之規定,視為職業傷害。惟同準則第18條規定,若係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或有違反交通規則等同條各款時,則不得視為職業傷害。然而,何謂「適當時間」、「應經途中」,以及「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則有所疑義。事實上,如果勞工有傷病審查準則第18條第1款「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則不得視為職業傷害,此時,根本無需審酌勞工所遭遇者,是否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往返於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所發生之事故。
而關於「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中央行政主管機關認為「順道接送小孩上下幼稚園」、「順道接送配偶上下班」皆屬之。而實務見解則認為勞工搭載其妻及岳母返家、「陪同其公公赴醫就診,為處理私人事務,而與執行職務無關」,而與同公司之員工7至8人一同至餐廳用餐飲酒,或勞工因下班途中飲酒之私人行為11,為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法院皆認為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18條第1款規定,不得視為職業傷害。此外,關於勞工於事故發生前之返途中,曾先後至圖書館如廁、查閱上課資料及於迴龍寺禮拜等事實,法院則認為,勞工「如廁行為係基於生理所需,自屬日常生活所必須之私人行為,並不中斷其執行職務後之返途」,然勞工續滯於圖書館查閱上課資料,乃其為求職務之遂行,於非執行職務期間所為之個人行為,已逾越「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之範疇,其執行職務之返途歷程自此中斷,其後所生事故即非得視為職業災害。
然而,雖然如前所述,勞工若從事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則不得視為職業傷害,而無須審酌事故發生之時間、地點,是否為適當時間、應經途中,但事實上,許多法院見解仍於勞工從事私人行為時,未論述該私人行為是否為「日常生活所必需」,而逕自判斷是否為「適當時間」於「應經途中」發生事故。
例如勞工於中午時完成洽公任務後,騎乘機車沿途欣賞風景及不定時休息時發生事故的事件中,法院認為「發生事故距完成洽公已相隔5小時之久……而發生事故地點(臺東縣知本)亦非原告當日在臺東市洽公完畢後返回公司所經之必要路線內,可見原告於『完成工作後至發生車禍』之前揭5小時內,並未執行職務,而係因私人行為延遲返回,並脫離其當日執行職務及返回公司應行經路線之範圍,原告當時係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私人行為甚明,其於此時發生車禍,與審查準則第3條規定不符,難認係因執行職務所致」。
而於勞工返家途中至他處用餐後發生事故的事件中,法院亦認為,「本件原告發生事故之時間縱如其所稱為89年4月13日凌晨零時40分左右,然距其所稱下班時間亦達1小時30分,扣除行車時間約10分鐘至20分鐘後,實難認係符合首揭審查準則第4條第1項規定之『適當時間』,且其下班後並未直接返家之原因,據其陳稱係因於返家途中前往他處用餐,以致延誤返家時間,而核其前往他處用餐喝酒之行為係屬因處理私事而脫離應經途徑之私人行為」。
此外,法院認為「縱原告曾載原告之女上學,並未脫離上班應經途徑,自不影響其係在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之事實,被告徒以原告送女兒上學及發生事故地點已脫離上班應經途徑,顯係因私人行為云云,應不可採」。而在另一件也是載小孩上學後去上班途中發生車禍的事件中,法院則認為,「所謂『應經途中』,即指從日常居、住所往返就業場所客觀上應經之途徑而言,若已脫離該應經途徑而非屬上、下班所需,自當不符合此一規定。依本件而言,從原告之住處前往工作地點即祥○公司之方向,應往西行駛,而依原告自陳原告係先載送小孩往反方向至月○國小,嗣於折返途中在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五崁板46電桿前發生車禍,該相反方向部分之路線客觀上已非行駛從原告住家至祥○公司之應經途徑,原告於此路線發生車禍事故而受傷,應非屬職業傷害」。
🗒全文請見:臺南長者通勤途中吃鹹粥當早餐是日常生活所必需?,徐婉寧(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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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車禍 在 跟著董事長遊台灣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閒話一句】- 轉摘自講義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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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的幸福感,都不該建立於別人的不幸之上
— 作家吳若權的分享
人與萬物一樣,沒有所謂的剩餘
— 創辦剩食共食實驗空間的楊七喜,希望落實分享食物的理念
人生要爆笑,不要爆肝
—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董事長許金川,以幽默口吻談論肝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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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勝益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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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媽媽改變我
很難想像,小時候我個性害羞內向,家裡來客人時總躲在門後。長大後,我放棄家族事業的優渥條件,跑去跳火坑創業,人人都覺得難以理解。
多年前集團一位計時洗碗工許媽媽,晚上下班後還撿拾寶特瓶變賣以貼補家用,沒想到在一次下班途中,許媽媽為撿拾路上寶特瓶而車禍身亡。「同仁薪水不夠,還得靠撿拾回收物才足以生活所需,我卻開名車、穿名牌,這樣對嗎?」從此我把LV公事包換成後背包,並辭退司機,跟同仁一樣的生活。
其實,人生不就是在一連串的考驗下,找出自我修正的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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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害怕改變,凡事都喜歡堅持己見,別人建議往往成為耳邊風。總覺得自己最行,但改變可能成為自己生命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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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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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詩-月夜
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闌干南鬥斜。
今夜偏知春氣暖,蟲聲新透綠窗紗。
劉方平(公元710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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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詞-清平樂·年年雪裏
年年雪裏。常插梅花醉。挼盡梅花無好意。贏得滿衣清淚。
今年海角天涯。蕭蕭兩鬢生華。看取晚來風勢,故應難看梅花。
李清照(公元1084年─115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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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圖片地點為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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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車禍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上班途中接送小孩上學,如果出了車禍算是「通勤職災」嗎?】
上下班時出了車禍,雇主有沒有責任?若有,責任為何?先說結論,從勞保角度來看,通勤職災屬於職業災害。如果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勞保局會以職災的方式給付。
但從《勞基法》的角度,目前為止法院的意見尚未統一。不過,當職災發生時,勞工會有哪些保障?另外,如果上班途中接送小孩上學,出了車禍算是通勤職災嗎?
#通勤職災 #勞工 #勞保 #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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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孩子之前,會開到車大部分都是工作需求,而自從有了雙米寶之後,因為要常常帶著他們去戶外活動玩耍(游泳、海邊、滑雪、騎車、公園…..等等),所以在車上的時間漸漸變多了以後,反而有很多好笑的、出糗的、歡樂的時光都在車上發生!
也因為我現在開的是一輛小車,車上的空間也逐漸變得壅擠,所以一直有念頭想要換成大車,畢竟大車的空間比較大,坐起來也會比較舒適,我相信這是親子家庭共同有的想法吧!
剛好最近VOLVO邀請我們試駕了 XC60 T8 R-DESIGN,在幾天的試駕之後,我們全家人都覺得好捨不得還車,因為這台VOLVO XC60 T8 R-DESIGN真的太舒適了,我就在這分享一下我們對於這台車的喜愛之處吧!
#米爸的部分
1、安全性
會開車的人都知道,有時候開長途路程真的有夠累,我以前曾經有次衝完浪後,在開車回家途中恍神了兩三秒,這種差點偏移車道的感覺超恐怖,但我試駕了XC60 T8 R-DESIGN之後,發現它有搭載了ACC跟PA2的領航輔助系統,讓駕駛人行駛在高速公路時,藉由啟動半自動智慧的輔助駕駛來提高行車的安全性。
2、節能省油
因為油價有時會高漲到嚇死人,再加上我們常去戶外海邊,那個油費如果不控制的話,真的會很嚇人,而VOLVO XC60 T8 R-DESIGN是一台油電混合車,
基本上油耗就很省了,只是它居然還有市區純電駕駛的節能選項,拿我家的為例,在我試駕的時候,我用它去接送米媽上下班,通常這樣下來一天兩趟的話大概行使35~40公里左右,而在我試駕這台車的時候,我用純電駕駛居然能夠一整天都不花到一滴油,因為它的純電模式可以在市區行駛約45公里左右,對比我目前開的車,這樣我一個月足足能夠省下約4000的油錢,這點真的很厲害。正因為是油電混合,在戶外不用擔心沒電臨時找不到充電站,也不會像純電動車要花很多時間在旁邊等電充飽。
3、開車無死角
因為這台的BLIS盲點偵測系統,讓駕駛人不用怕被ABC柱擋到,而需要靠身體前後動一下來探視野,因為有時候會這麼一探,就不小心出了車禍,所以這個盲點偵測真的也是幫助很大!
#米媽的部分
4、行李廂空間
女人對於車子的要求就比較簡單了,不外乎就是好坐舒適,但有了小孩之後,就會更重視置物空間大不大,否則帶小孩出門都大包小包再外加推車,空間不大真的會擺不下東西,而VOLVO XC60 T8 R-DESIGN的行李廂空間容積整整有468L,這個空間足以讓我們一次擺下要去游泳滑雪跟野餐的所有東西,再加上一部推車,是不是很誇張的大?
#米粒的部分
5、兒童後座舒適度
他一上車之後,就一直說車上的內建兒童安全座椅很好坐,因為安全帶不會卡到他的脖子,而這個安全座椅可以從15公斤坐到36公斤,還算滿實用的(對了,後座總共有兩個)。
#米菲的部分
她喔,她只要有冷氣吹、美景看還有全家一起出遊就夠了
以上就是我們家對於VOLVO XC60 T8 R-DESIGN的試駕試乘心得,也差一點就被推入坑,因為真的都很滿喜歡,是一部不錯的車!#真的好想擁有它喔
#Volvo #XC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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