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安親班」不能收托?
炳甫7/1早已建議改善
隨著防疫將降為2級,台北市也逐步解封幼兒園、安親班。家長們都相當開心,但一打電話到「安親班」才發現,情況跟自己想像的完全不同!
原來平時送孩子上的安親班、才藝班,業者當初是以「補習班」登記立案,而以「補習班」立案之安親班的教師並沒有列入施打疫苗名單,因此無法於這波開放。也造成有些安親班可以、有些不可以收托的奇怪現象!
炳甫之前就發現問題並於7/1正式發文建議,希望市府不要只因為當初行政程序(立案不同),造成許多同樣收托幼兒園、國小「安親班、才藝班」的從業人員無法打疫苗。可惜的是台北市政府與疫情指揮中心並沒有積極處理,現在才會出現問題!
目前北市府終於替補教從業人員造冊,並在7月19日送教育部審查,希望中央能儘速配發疫苗讓所有老師接種。
之前許多家長必須請假在家照顧小孩,希望政府能加快腳步,同樣是安親班,不要「一市兩制」,讓家長們能安心上班!
柯P喊開放安親家長歡呼 一打電話才知:GG了!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722/PMEN5NJKJRH7JBOVWAFJGKPL5E/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林佳龍委員今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時表示,許多父母將放學後的孩子託付於鄰近安親班或補習班的情形,益發普遍,然近年屢傳補習班教師性侵學童案,他已參酌「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提案修法,增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案」第九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並呼籲教育部必須針對違法情...
補習班立案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成功爭取!被文化部紓困遺漏的音樂家教們可以提出申覆了!
不久前,台北市議員 呱吉 和我們聯繫,有一群音樂家教老師在申請藝文紓困 4.0 時,發現審查標準不一,導致有些人申請成功,有些人卻被駁回,似乎在文化部的藝文紓困方案中,遺漏了音樂家教們。
在與文化部暸解後,文化部表示,因為藝文 4.0 紓困範圍僅補助藝文表演,不包含藝文教學,因此便建議我們詢問其他部會的紓困方案;隨後我們轉向詢問教育部,教育部卻回覆,未參加在補習班立案的音樂家教,不屬於紓困範圍,因此也不具有教育部的紓困資格。
於是,音樂家教們彷彿皮球般,就被各部會相互推托、踢來踢去。
但,我們深知音樂教育對於培育未來的表演人才,以及文化藝術產業發展的重要性,若政府對於音樂家教面臨的的疏漏情形充耳不聞,在這次艱困的疫情中選擇放棄他們,不只讓這些家教們失望,在環境不友善的情況下,更可能讓願意投入音樂教育事業的人卻步。
因此,我們便發函要求文化部以及教育部,應該考量音樂家教行業的特殊性,針對紓困方案進行溝通以及協調!
對此,文化部終於在上週回覆表示,若先前向文化部申請自然人紓困補助審核不通過,並且也被排除在勞動部部分工時方案、教育部的學校補教業方案之外的音樂家教,可再聯繫承辦單位申覆,就會再次進行實質審查!
疫情當前,我們看到了許多紓困孤兒被遺漏在政府紓困方案之外,我們所能做的,就是持續與部會溝通,幫助傳達被遺忘者所面臨的困境,以及調協政策的可行性。
隨著疫情逐漸趨緩,未來也將會有更多的紓困、振興方案,在此同時,我們會持續監督政府的紓困方案是否到位,並且幫助這些沒被看見的辛苦朋友們,不讓他們在這場疫情中被遺忘。
補習班立案 在 ETtoday新聞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感覺配套措施還沒規劃完善@@... (#嘴邊肉)
補習班立案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林佳龍委員今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時表示,許多父母將放學後的孩子託付於鄰近安親班或補習班的情形,益發普遍,然近年屢傳補習班教師性侵學童案,他已參酌「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提案修法,增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案」第九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並呼籲教育部必須針對違法情事嚴訂罰則,加強宣導,並徹底落實,以避免狼師將魔爪伸向學童的憾事再次發生。陳益興次長回應教育部的修正案已增訂罰則,但法案仍未送行政院核定,教育部承諾會將委員提案的修法動議併入部版的法案修正條文。
林佳龍感嘆現今台灣的小孩似乎並不快樂,除放學後仍得去補習班或安親班「加班趕功(課)」,甚至在未進入小學就得參加才藝課程,而這樣的情形,亦加深社會大眾對於十二年國教實施後能否令台灣的學童在成長過程中適性發展、快樂學習之疑慮。目前台灣的三、四年級學生,近八成課後有安排安親、補習、才藝或課輔,其中有六成安親或補習的天數為5天以上,甚至有超過一成以上至晚上九點才能回家,「功時」之長,「透早就出門」,每天將近12小時要待在外面,「三餐老是在外」,無法和家人共進晚餐,令人咋舌與心疼。
針對安親班或補習班儼然成為孩子們下課後的第二個學校的現象,林佳龍委員指出,2006年迄今,台灣短期補習班增至18962家,成長六成,規範相對較為嚴格的課後托育中心(即安親班)家數則減少兩成四。許多「補習班」兼營「安親班」,遊走法律邊緣,根據兒福聯盟的調查報告,超過兩成五的國小學童所去的是沒有立案的安親班或補習班,且依補習班立案標準,其無樓層限制、活動面積較小、師生比甚至高達一百人,能否保障較長時間「安親」的安全需求,著實令人擔憂。
林佳龍呼籲教育部能夠盡速完成「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案」之修訂,除定期稽查各安親班或補習班的立案狀況、師資與設施設備外,更應盡速建立狼師通報機制與罰則,以提供一個令家長和孩子安心的課後照顧與學習空間。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原條文第九條 (各級補校之主管機關 )
國民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及短期補習班之設立、變更或停辦,依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習學校,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二、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學校,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三、專科以上進修學校,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四、短期補習班,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其設立及立案之條件與程序、設備與管理、師資、費用之收繳方式、班級人數及學生權益之保障、檢查、獎勵、註銷與撤銷立案之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規則,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林佳龍委員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新增第二項及第三項條文修正草案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短期補習班之負責人或教職員工;其已擔任者,應予以解聘、解僱或免職:
一、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對他人為性騷擾,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科處罰鍰確定。
三、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四、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
五、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且情節重大。
六、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其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補習班聘用、僱用之教職員工,有前項情形者,補習班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處理情形通報其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建議新增
原條文第二十五條 (罰則 )
短期補習班辦理不善、違反本法或有關法令或違反設立許可條件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視情節分別為下列處分:
一、糾正。
二、限期整頓改善。
三、停止招生。
四、撤銷立案。
增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條文修正草案
短期補習班違反第九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視情節輕重,處負責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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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協會成立至今超過30年,是台灣內政部認證非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團體。本會宗旨為績優會員、績優教師表揚、會員權益維護及讓我們有一個更好的生存平臺及 ... ... <看更多>
補習班立案 在 請問我該頂下補習班或是自己立案呢?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事情是這樣的,我目前有將近30位學生,之前是家長幫我找到一間補習班願意租借教室給我們使用租了將近一年多,最近才意外得知原來該補習班沒有立案其他 ... ... <看更多>
補習班立案 在 Re: [請益] 補習班安檢及設立問題- 看板CS_TEACHER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pinkdrinker (Selina(^_^))》之銘言:
: 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前輩,
: 目前我看了一棟透店,共有五層樓,但每層都很小,只有10坪吧
: 想說1F做辦公室和櫃台,2F和3F做教室,4F和5F自己住
: 沒想說開很大的補習班,只想要兩間教室
: (1) 可以只申請1~3F為補習班就好嗎?
: (2) 消防安檢申請,一定要請建築事務所嗎?費用大概多少?
: (3) 如欲申請消防安檢,是否先需買好防火器?
: (4) 若想申請為美語補習班,聽說負責人必須為外文系畢業,
: 如果非外文系畢業,但有中高級證照,或多益950以上證照可以嗎?
: 或是可以先以短期安親班申請,過了再加開英文班?
: (5) 因為沒打算請老師,要自己教,那教職員可以只有我一個嗎?
: (6) 後方有防火區,不過是一個ㄇ字型,和本建物連在一起,左右不開通,
: 不知道這樣能不能過?
: 我已經找過其他網站,但仍沒看到解答,煩請各位前輩解惑了,謝謝!
您好,我並不是這方面的專家,但因為我家最近才剛立案補習班,
所以大概可以以這經驗簡單回答你幾個問題。
我不知道你是想在哪個行政區設立,但我以我的例子給你做參考。
首先以我在台北市設立補習班,主要會牽涉到台北市教育局、建管
處、消防局等三個單位。我只針對你的問題回答。
(1)第一個問題屬於建管處
如班舍面積不足200平方公尺之建築物得依「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
築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樓層必須在總樓面積二分之一
以下。簡單來說,一般我們看到的公寓,如果是5層,則只有1、2樓
能設立補習班,如果是4層,則只有1樓能設立補習班。你說的透天
當然也依這個規則。這只是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另外在教室面積、
班舍面積(補習班總面積)等都有一定的規定。
(2)第二個問題屬於消防局
是否"一定要由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老實說我不知道。但就我所知,
就因為設立補習班牽扯到很多建築及消防問題,像是班舍面積、教室
面積、就連馬路寬度都有一定規定,所以當時找地點找的很辛苦。
我們之所以找得很辛苦還有另一個原因,因為我們的預算很有限,
所以一樓的尤其是店面我們完全不考慮,而是以找公寓2樓為主。
而專門幫人設立補習班的建築師事務所,除了建管、消防問題,會
連教育局的部分全部幫你弄到好,像是設立補習班計劃書、教授項目
年級、教材、每間教室可容納學生人數、桌椅等,全部幫你弄到好,
費用好幾十萬跑不掉。
(3)第三個問題屬於消防局
消防安檢包括緩降機、緊急照明燈、緊急出口指示燈、緊急避難方向
指示燈、天花板必須做成輕鋼架、消防火警中央緊報系統、所有區域
皆須要有廣播系統、煙霧感應器、防火門、當然還必須有滅火器、且
不得有炊具、瓦斯設備等。以上可能還有所遺漏。所以在消防設備方
面是設立補習班的一大支出。另外補充一點,安檢分成兩種,一種是
公共安全檢查屬建管處管轄,另一種是消防安全檢查屬消防局管轄。
(4)第四個問題屬於教育局
一般補習班設立只分成技藝跟文理補習班,所以沒有美語補習班,而是
申請設立文理補習班,然後可以教授的項目中有美語(英文)這一項,只
是最後招牌你可以掛XX美語補習班,XX是你申請的補習班名稱,而美語
兩個字是你自己加的,但立案的名稱實際上是XX私立短期文理補習班。
設立短期文理補習班,必須要有設立人(或稱代表人、負責人)及班主任
,設立人可以兼班主任,設立人沒有學歷限制,而文理補習班的班主任
必須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所以沒有什麼負責人必須外文系
畢業,或證照規定。
不建議設立安親班,安親班正確名稱應稱作課後托育中心。基本上安親
班跟補習班是兩個不同單位在管轄,補習班是屬於教育局,而安親班是
屬於社會局。而安親班的設立比補習班更來的嚴格,光是人員上的編制
除了要有班主任、導師、教師外,最重要的是要有合格的保育人員,光
這一點就夠你頭大了。
(5)這個問題屬於教育局
理論上設立補習班至少要有兩人,一個是設立人兼班主任,跟一位教師。
(6)這個問題屬於消防局
抱歉,這個問題太專業,我無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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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是針對你的所問的問題來作回答,實際上設立補習班有太多規定
,還有許多的眉眉角角,所以才會有專門服務申請設立補習班立案的建
築師事務所,就我觀察在建管、消防方面真的是需要建築師的專業才容
意過的了,真的有能力的建築師事務所在三個單位都吃得很開。如果有
能力靠自己設立補習班在建管處、消防局、教育局這三個單位都過得了
,那其實就可以靠幫人設立補習班賺錢了。我並不是在幫建築師打廣告
,只是就我的觀察,要自己申請設立教育局立案的補習班真的很難,這
真的是屬於一門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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